ISO 10993-1:2025 最新標準異動解析

1. ISO 10993-1:2025將醫材生物學評估納入全面的風險管理框架:
  1.1 生物學評估與風險管理(ISO 14971)更深度融合,具體要求須在生物評估計劃中明確說明風險分析邏輯,生物評估報告需要體現風險與數據的對應關係。強調醫材產品實際臨床情境評估,而非”零與一”之測試選擇。
   STEP 1   : 收產品現有資訊。
   STEP 2A : 差距分析。
   STEP 2B : 物理、化學、生物學測試。
   STEP 3   : 風險評估。
   STEP 4   : 風險控制。
   STEP 5   : 生物學評估報告。
   STEP 6   : 利益及風險評估及生產後資訊收集。

  1.2 將可預見的誤用納入生物風險評估納入生物風險評估。對於生物相容性評估,合理可預見的誤用應被視為「當有資訊表明該器械可用於其預期用途之外,且這種誤用被認定為系統性誤用時」。採用ISO 14971的定義意味著需要考慮比ISO 10993-1中所描述的系統性誤用更高程度的誤用。須認識到預期用途並非標準範圍內唯一的暴露情景,因為合理可預見的誤用也必須在生物學評估計劃中考慮。

2. 生物評估中的接觸持續時間和暴露情景:
  2.1 必須考慮患者暴露的其他方面,以確定暴露持續期間,這是分類過程的一部分。有限(A, limited)期間(< 24小時)、長(B, prolonged)期間(> 24小時至30天)和持久(C, long term)期間(> 30天)的持續時間保持不變,但確定持續時間的過程需要考慮一些其他因素。如果存在多次暴露的可能性,那麼總暴露時間必須確定。此時,問題在於理解定義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2.2 總暴露期間: 接觸天數在第一次和最後一次使用醫療器材之間。
接觸日(Contact Day):醫療器材或其部件與組織(包括循環血液)接觸的一天,無論該接觸在一天內持續多長時間。
日常接觸:指醫療器材每天在一天中的任何時間段接觸人體。對於這些醫療器材,總暴露時間是指從第一次到最後一次對單一病患使用該醫療器材或更換相同醫療器材的日曆天數。
間歇性接觸:指兩次連續組織接觸之間間隔至少24小時的器械使用情形。總暴露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將同一病患從第一次使用該醫療器材到最後一次使用該醫療器材的接觸天數相加。無論單一器械在特定日期的使用時間有多長,均不計算在內。
  2.3 生物累積性核心內容是:如果已知某種化學物質存在於可能暴露的設備中,且該化學物質具有生物累積性,則除非另有說明,否則該接觸時間屬於長期接觸。深入化學層面的知識和風險評估對於識別危害和確定風險至關重要。如標準所示,必須了解預期的生物累積性。

3. ISO 10993-1:2025分解表A.1(2018)為四個新表格:
   表1:與完整皮膚接觸的醫療器材
   表2:與完整黏膜接觸的醫療器材
   表3:與破損或受損表面(皮膚或黏膜)或循環血液以外的內部組織接觸的醫療器材
   表4:與循環血液接觸的醫療器材

  3.1 ISO 10993-1:2025新4表差異。
       3.1.1 完整黏膜B類增加了遺傳毒性評估需求。
       3.1.2 完整黏C類增加了致癌性評估需求;受損或破裂表面(皮膚或黏膜)B類增加了遺傳毒性評估要求。
       3.1.3 循環血液A類刪除了局部效應(植入)評估要求。
       3.1.4 急性全身性毒性、亞急性全身性毒性、亞慢性全身性毒性、慢性全身性。
       3.1.5 毒性(綜合為全身性毒性)、組織接觸後局部效應。原生殖和發育毒性、材料介導的致熱性分為「其他生物效應」。
  3.2 現在整個標準都提到了將顆粒物納入此評估範圍。一旦定義了暴露情景,器材就會被放入正確的類別,然後表格將幫助指導評估人員需要評估哪些生物效應。所有表格都以備註的形式補充了額外的指導。標題為「待評估的生物效應」、「其他生物效應」和「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的章節提供了進一步的指導,並有助於使用新 ISO 10993-1的表格。
  3.3 外部連通類別現在涵蓋於破損/受損表面(皮膚或黏膜)或循環血液以外的內部組織接觸的醫療器材,或與循環血液接觸的醫療器材。請記住織接觸後的局部效應不僅適用於直接與組織接觸的器械。ISO 10993-1: 2025提供的指導表明,即使對於僅與組織間接接觸的設備,潛在的顆粒物暴露也可能需要解決組織接觸後的局部影響。
  3.4 在ISO 10993-1:2025的表格中尋找材料介導的熱原性,您將找不到它!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消失,它仍然保留在標準中,並在「其他生物效應」的背景下進行討論。除了新型材料外,記錄所用材料和製程不會帶來材料介導熱原性的重大風險似乎是未來將採用的常見方法。

4. ISO 10993-1 :2015設備類別的關鍵變化:
  4.1 外部通訊類別已成為過去,新版涵蓋與破損/受損表面(皮膚或黏膜)或循環血液以外的內部組織接觸的醫療器材,或與循環血液接觸的醫療器械。新版需要決定在什麼情況下應該處理器材與組織接觸後在組織局部發生的效應(植入效應)。
  4.2 請記住組織接觸後的局部效應不僅適用於直接與組織接觸的器材。 新版對於僅與組織間接接觸的設備,潛在的顆粒物暴露也可能需要解決組織接觸後的局部影響。

5. 將物理和化學數據整合到生物風險評估中:
  5.1 物理/化學資訊不在表格中,仍然是生物評估過程的一部分,但用作識別生物危害、生物危害情況和生物傷害的手段。附件A在材料層面支持此概念。ISO 10993-1:2018 在表A.1中增加了物理/化學資訊,引起了不少爭議。有人認為這是測試要求,有人認為是基於文獻的綜述,有人認為兩者兼而有之。表1-4沒有這一列,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忽略這個概念。
化學表徵的定義仍然是獲取化學資訊的過程,可以透過資訊收集或透過資訊生成,例如透過文獻綜述或化學測試正如定義所示,測試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具體取決於具體情況和已知資訊。
  5.2 ISO 10993-1:2025的附件A詳細闡述了對分析測試資料的需要,雖然在何時真正需要測試方面可能仍然存在一些「灰色」區域,但透過從表1-4中簡單地刪除物理/化學資訊,可以實現將物理/化學資訊作為僅進行測試的情景不再受到重視的目標。化學特性仍然是識別與最終成品設備、其材料和製造過程相關的生物危害、生物危害情況和生物風險的重要工具。


6. ISO 10993-1:2025之新增生物效應:
  6.1 免疫毒性(新增):當材料的物理或化學特性、未知免疫原性或已有提示性資料  顯示可能引發異常免疫反應時需評估。
  6.2 神經毒性(新增):當器械或其組成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中樞/週邊神經組織或腦脊髓液時需評估。
  6.3 其他需考慮因素:
      6.3.1 與組織短暫接觸:小於1分鐘可書面豁免,重複用須累計暴露;若留塗層/潤滑則必須詳細評估。
      6.3.2 低風險僅完整皮膚接觸:僅在拿取中碰完好皮膚,材料有相同接觸史且安全,需書面證明風險不適用。
      6.3.3 經皮膚/黏膜吸收:乳膏、滴劑等若大量吸收須評估系統暴露並決定系統毒性試驗。
      6.3.4 發生變化的材料:設計在體內聚合/降解/吸收時,須逐階段評估起始物、中間體、終產物及降解物。
      6.3.5 材料降解:可吸收或磨損/腐蝕釋放產物時,須記錄產物、參數及降解機制;顆粒物:製造殘留、降解或磨損所致顆粒須評估局部物理效應及溶出物全身影響。
      6.3.6 藥物動力學:可吸收、長植、高釋放、奈米或藥械組合須評估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泄(ADME)過程;若暴露已證明安全可免。
      6.3.7 有害成分:已知毒物且量可能有毒時,無論分類如何均須專項處理其風險。
 
7. 新增‘’生物等效性‘’的評估路徑:
   製造商應進行差距分析,以確定是否有足夠的資訊來支持生物等效性。此流程的路線圖主要取自ISO 10993 -18:2020的附件C。雖然附件C中有用的例子並未被納入10993-1:2025,但仍強調科學論證和風險評估。
   如醫療器材在以下方面與另一款已有生物安全性資料支援的醫療器材足夠相似,則可證明該醫材具有生物學等效性,需要考慮以下方面:
  7.1 人體接觸類型及接觸期間。
  7.2 成分組成。
  7.3 與生物安全性相關的物理特性或機械性質。
  7.4 製造流程(含包裝和滅菌,如適用)。
  7.5 患者群體。
  7.6 材料或醫材的尺寸或數量(數量或用量)。
  7.7 若如材料化學數據充分,可免做部分毒理實驗;如臨床等效性明確,可減少動物或人體試驗。但要求透明記錄論證邏輯,監管機構會重點審查。

8. 重新定義醫療器材的‘’系統毒性‘’
  8.1  ‘’全身毒性‘’現在是一種影響,設備的接觸時間決定了需要什麼程度的系統評估。不再單獨列出急性、亞急性、亞慢性和慢性全身毒性指標。現在全身毒性在每個器械分類表中都作為單一的生物效應呈現。即使如此,在規劃研究時仍需要考慮傳統的全身毒性持續時間:急性、亞急性、亞慢性和慢性。
  8.2 新版的關鍵因素是器材與人體接觸的時間,這應該指導任何全身毒性研究的持續時間。每個生物效應表下的註解中都清楚地註明了這一點。ISO 10993-11 (全身毒性試驗)是確定合適研究持續時間的寶貴資源。醫療器材仍按接觸時間(短期、延長、長期)進行分類,但在決定全身毒性研究應持續多長時間時,確定實際接觸天數非常重要,特別是如果體內需要進行測試。僅僅因為兩個設備屬於同一接觸類別並不意味著它們的持續時間應該相同。
  8.3 例如:接觸時間為2天的設備和接觸時間為28天的設備均被歸類為長時間接觸設備,但亞急性全身毒性研究持續時間可能看起來非常不同。同樣,接觸時間為60天的設備不應採用與接觸時間為10年的設備相同的慢性全身毒性研究持續時間進行評估。當然,必要時仍可使用化學特性分析和ISO 10993 -17 的原則來合理化執行‘’全身毒性‘’指標。

9. 長期暴露器材的‘’遺傳毒性‘’評估:
    對於與所有組織(完整皮膚除外)長期間或長期接觸的器械,現在都必須考慮‘’遺傳毒性‘’。這意即對於被歸類為與黏膜或破損或受損表面長期間接觸的器材,需考慮額外的生物效應。擴大遺傳毒性的範圍現在以更一致的方式將遺傳毒性與全身毒性聯繫起來,即任何因長時間接觸而需要全身毒性評估的醫療器材現在也需要進行遺傳毒性評估,面臨重新評估其產品以滿足越來越嚴格的監管要求的挑戰和更高的成本。